教育部:严惩校外培训机构“卷款跑路”;举办首次执法培训,这些部门参加
一
教育部召开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
11月29日,教育部在山东青岛召开首次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。
全国32个省份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负责同志,“双减”改革试点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负责同志,部分市、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会议指出,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,作出“双减”重大决策部署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,要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。
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颁布以来,各地强化普法宣传,提升执法能力,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,让合规者受到保护,让违法者付出代价,取得了积极进展,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入规范执法、文明执法新阶段。
会议强调,“双减”工作具有长期性、复杂性、艰巨性。
→要不断强化校外培训法治思维,着力发挥法治在校外培训治理中的引领、推动和保障作用,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。
→要依法规范校外培训行业秩序,推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,坚决打击“劣币驱逐良币”,使校外培训回归“良心的行业”。
→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严肃查处违法培训行为,特别是培训机构“退费难”“卷款跑路”行为,以执法的“冷刃”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被保护的“温暖”。
会议要求,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依法坚决将党中央“双减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
→要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,推动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,切实增强执法力量,广泛凝聚执法合力。
→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校外培训执法,坚持过罚相当原则,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,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
→要强化校外培训执法监督,完善挂牌督办机制、公开通报机制、统计报告机制、责任追究机制,层层压实执法责任,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、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,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,对违法行为“亮剑执法”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,久久为功推进“双减”政策落地见效,依法守护孩子快乐童年。
参会代表现场观摩了青岛市校外培训联合执法工作,实地体验了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的新举措、新方式。山东青岛建立综合执法中心暨山东省教育执法实训基地,设置阳光办案室、投诉举报处置室、行政执法推演室、行政案例展示室,建设教育行政执法指挥系统,实时指挥调度执法现场,与公安、消防、120系统联通,实现“一键报警”,统一执法人员工作制服,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会上,山东、广东、湖南、重庆,山东青岛、四川成都、浙江金华、陕西宝鸡、天津和平、内蒙古海拉尔、江西崇仁等地区先后作交流发言。
二
教育部举办全国校外培训执法培训班
10月9日至10月13日,教育部在四川大学举办首次全国校外培训执法培训班。
教育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同志、相关专家学者参加授课。
全国32个省份、9个“双减”改革试点城市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负责同志,部分市、县校外培训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。
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持续推进中央“双减”决策部署,解读宣传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,全面推进校外培训依法治理,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,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效能,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培训班设置了法治理论、专业知识、实践演练、交流研讨等内容模块,指导各地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执法的重要意义,明确校外培训执法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,对处罚原则和适用、实施机关和管辖、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、处罚程序和执行、执法监督等内容进行培训;同时,进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培训,交流各地校外培训执法实践经验,探索校外培训执法部门协同有效模式,研讨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有效路径。
培训班同时对深化校外培训执法工作作出部署,要求各地准确理解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的核心要义,通过层层开展培训,全面提升校外培训执法业务水平;通过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执法实践,不断总结形成校外培训依法治理经验;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;通过全面贯彻落实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,让合规者受到保护,让违法者付出代价,久久为功推进中央“双减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
三
9个“双减”改革试点城市
2021年7月,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沈阳市、广州市、成都市、郑州市、长治市、威海市、南通市9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“双减”试点地区,一场基础教育改革创新的号角就此吹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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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“局中局”综合整理:教育部、局中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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